易經卜筮

2010080810:00
易經卜筮的來源和意義
古時候一般人都相信天神的存在,而且認為天神對人間的事情有主宰的能力。因此,每當遇到什麼懷疑的事情時,總喜歡問天神的意思。
 
卜 就是龜卜,筮就是占筮,是古人了解天神意志的兩種方式,在古代社會政治生活中,它們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如《史記、龜策列傳》說:「王者決定諸疑,參以卜筮,斷以箸龜,不易之道也。」又說:「聞古五帝,三五發動舉事,必先決箸龜。」那麼,龜卜和占筮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?
 
首先,我們瞭解什麼是龜卜,顧名思義,龜卜必和龜有著密切的聯繫,事實上,龜卜所用的主要材料就是龜甲,其中主要是腹甲,有時也用背甲。
由於龜的來源比較困難,因此,有時也用一些獸骨來代替龜甲。獸骨主要是牛肩胛骨,也有少量的牛頭骨、鹿頭骨或虎骨等。龜甲和獸骨合稱甲骨。
甲骨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平面較寬,因為這樣便於在上面刻寫卜辭,同時,也便於存放。
 
在收集好甲骨以後,接著就是對它們進行整治,這主要是對甲骨進行削鋸、刮磨及鑿鑽製作。
其中在龜甲和獸骨的背面鑿和鑽孔,對於占卜來說十分重要,其目的是在以後的燒灼時,能在甲骨正面呈現兆紋;著名甲骨學專家董作賓先生曾說:「鑿之,所以使正面 (腹甲外面 )易於直裂也。鑽之,所以使正面易于橫裂也。鑽鑿之後,灼于鑽處,即可使正面見縱橫之坼文,所謂卜兆者也。」甲骨經過整治以後,接下來的步驟就是放在碳火上燒灼。碳火應主要集中在鑽鑿處,由於受火不均,加上鑽鑿處較薄,經過一段時間的燒灼之後,這些地方就會發生爆裂,從而在甲骨正面呈現兆紋。卜人就根據兆紋的形狀來判
斷所卜事情的吉凶。至於什麼樣的兆紋是吉,什麼樣的兆紋是凶,當時必有一定的規定,但我們今天已不能了解了。
 
一個不可缺少的程序是,在燒灼甲骨的過程中,應該同時講述要占卜的事情。
而且在根據兆紋判斷完吉凶以後,把結果記錄於甲骨兆紋旁邊,這就是「卜辭」。
有時候,卜人還要把所卜之事在現實生活中是否應驗做一記錄,這些被稱作「驗辭」。
龜卜的歷史非常悠久,據說在西元前四千年就已出現,到了殷代晚期,更發展為一套比較精緻複雜的系統。
周人克殷以後,仍然繼承並發展了殷人龜卜的傳統,並設有專門的卜官,負責者稱為大卜。
《周禮‧春官‧宗伯》記載:「大卜掌三兆之法,日玉兆、二日瓦兆、三日原兆。其經兆之體,皆百有二十,其頌皆千有二百。」按「三易之法」來理解,所謂「三兆之法
」,大概是指三種龜卜的方法,分則叫做王兆、瓦兆、原兆,每一種兆中,都包括一百二十種基本形狀(經兆),而每一種基本形狀又可區分出十種不同的形象,這樣,總共就有一千二百種具體的形象,因此,也就有一千二百種卜辭(頌 )。《周禮》的說法是有根據的,比如說頌辭的存在在《左傳》中即可得到證實。如前引僖公二十五年晉卜偃卜遇「黃帝戰于阪泉之兆」其中「黃帝戰于阪泉」,應該就是頌辭的一種。
 
周人在迷信龜卜的同時,也相信占筮。占筮所用的材料起初可能是竹,所以筮字從竹。但後來則改用蓍草。占筮的方法,略而言之,便是通過蓍草數目的變化,求得一定的卦象,然後據卦象及卦爻辭等來預測吉凶,所以與龜卜有很大的不同。《左傳》僖公十五年曾記載韓簡的話說:「龜,象也;筮,數也。」這是講龜卜和占筮的一個重要區別:龜卜是根據甲骨正面的兆象來斷定吉凶,而占筮則是通過數字確定卦象以斷定吉凶。
 
與龜卜相比占筮的歷史要短一些,。《左傳》僖公四年記載龜卜和占筮的結果出現矛盾,那麼應該相信哪一個呢?於是卜人說:「筮短龜長,不如從長。」這是說,占筮出現得較晚,而龜卜的歷史則很長,應該更相信龜卜。從卜人的話中也可以看出當時人在卜和筮中更重視龜卜。後人曾認為神農、黃帝時代或者夏、商時代就有了占筮之法,但並沒有足夠的材料可以證實。我們現在只要知道周人相信占筮、《易經》是一部供占筮用的書就可以了。
 
用《易經》這部書來占筮,首先要遇過一定的方法來求得卦象,即所謂揲蓍成卦,這就是一般所說「筮法」的內容。古時的筮法可能有很多種,但我們現在能瞭解一些的只有一種,它保存於《易傳》中,《繫辭》傳說:「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為二象,挂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時,歸奇于扐以象閏,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卦。……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。八卦而小成,引而伸之,觸類而長之,天下之能事畢矣。」

資料來源:吉沁